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斯大林大街两侧环境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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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斯大林大街两侧环境的若干规定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斯大林大街两侧环境的若干规定
长春市人民政府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斯大林大街整体管理水平和市容景观效果,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有关部门和临街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拆除违章建筑,改造现存的封闭式围墙,整顿牌匾广告和各种摊床亭点,完善环境卫生和市政设施,强化交通管理,按照绿化设计完成斯大林大街两侧的绿化任务。
第三条 为加强领导,成立由市建委、绿化委、城建局、规划局、公用局、工商局、公安局和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人民政府组成的斯大林大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具体负责检查指导工作。
第四条 改造封闭式围墙,提高绿化和市容的整体水平。改造封闭式围墙的范围是:北起胜利公园,南至卫星广场,凡有封闭式围墙的单位和部门,都必须在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五日前自行拆除封闭式围墙,六月十五日前建成透空式围墙,并因地制宜地搞好庭院绿化建设。
第五条 斯大林大街两侧的临时建筑、宣传栏和广告牌以及有碍市容观瞻的设施,由产权单位和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完成清理任务。
第六条 根据统一规划,各单位围墙内应当本着因地制宜,见缝插绿的原则搞好庭院绿化。对占用庭院绿化用地铺装道路、修建车棚和其它改变其使用性质的,应当由产权单位自行退还,并依据绿化设计要求,组织力量按期完成绿化任务。
第七条 斯大林大街两侧无绿化用地单位,应当大力发展垂直绿化或者采取其它绿化形式以弥补绿地不足。
第八条 对斯大林大街两侧汽车销售活动,应当由出租销售场地单位自行清理,特别是占用绿地和建筑予留地从事汽车销售活动的,应当坚决取缔。
第九条 对斯大林大街两侧现有书报亭、电话亭等设施,应当本着合理布局、井然有序的原则,于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前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条 斯大林大街全线公共汽车、小公共汽车的停车站和候车亭的设置要重新审查,并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一日前完成候车亭改造、修缮任务,达到布局合理,设施完好,设计新颖,美观大方。
第十一条 加强斯大林大街交通组织和管理。通过从严治理交通,杜绝小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随意抢道、停车,到处设点的混乱现象。
第十二条 取缔斯大林大街沿途的无证摊点、流动商贩,特别在商业服务集中地段的经营单位,严禁临街设点从事经销活动,切实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宜强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提高斯大林大街整体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 加强斯大林大街道路、排水、路灯和街路牌以及公共厕所等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作,提高市政设施完好率。道路平整无坑槽;排水设施完好,雨后无积水;路灯着灯率应当达到98%;公共厕所及时清扫消毒,做到设施完好,内净外洁,为广大市民提供方便。
第十四条 从建设标准化街路出发,斯大林大街两侧单位,应当自行完成楼型灯的安装任务。
第十五条 对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借故拖延或者拒不执行本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行政责任。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长春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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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如何推进消防工作发展

曹刚


内容简介:保险成为我国增长最快的行业,消防与保险都是以危险为存在前提的,由于没能形成有效的良性互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改善极为缓慢。为缓解这一矛盾,本文提出征收消防税、开发新险种、真正行使防灾防损职能,扶植发展火灾保险公估人和相互联动等五个方面的设想,希望通过这些途径来实现保险推动消防工作发展。
关键词:保险、消防、防灾防损

危险与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一个永恒的话题,保险与消防是现代社会预防和减少危险损害主要的社会化防灾机制,危险是保险与消防存在发展的前提,商业保险通过危险财务转移获取商业利润,消防通过危险控制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危险发生,都是为了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可是当前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的改善却远远滞后于保险业的发展步伐,未能形成良性互动机制。据统计,全国保费年收入1980年的64亿元到2002年入3053亿元,人均保费(保险密度)237.6元,保费收入占GDP的比例(保险深度)为3%;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778.3亿元,保险公司总资产从2000年的3373.9亿元,仅两年就达到了6494.1亿元。保险业成为增长最快的行业,获取得了最大的利润。
同样作为危险管理手段,保险与消防如何形成良性互动,均衡发展,特别是如何推动消防安全工作发展,成为人们非常关注的焦点。本文认为,要通过以下五个方面的途径来实现。
一、 国家应当征收消防税, 为消防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目前,我国消防经费完全由国家和地方政府预算拨款,政府负担很重,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队伍建设等严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这已成为不争的现实,缺少经费是根本原因之一。而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许多发达国家除了政府拨款外,都向保险企业和个人征收消防税,消防经费充足,社会消防安全保障程度很高。
作为朝阳产业,我国保险市场潜力巨大,按照现行税法,国家在税收方面给予了保险企业的各种优惠,对保险业主要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两大税种,同时征收城市维护税、印花税等小税种,并不征收消防税。“洋保险”即将以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技术手段和运作方全面进入我国市场,可以预见:“洋保险”不但会抢占保险市场份额,还将获得高额利润。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按照目前的财政税收政策,这些利润很大程度上是在消防等部门危险控制管理下取得的,实质上是“洋保险”利用国家财政资金经营风险获得的,这种结果对国家、对内资保险企业都是不公平的,对整天忙于防火灭火,时刻与危险战斗的消防部门来说,更是无法接受的。
我国应当调整税收政策,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向商业保险企业征收消防税,税收收入专门用于补充消防经费。方法之一可以根据保险企业固定资产增长迅猛的实际,将消防税作为固定资产税种之一,加以征收。办法之二是改革目前国家实行的33%的单一企业所得税率,进一步细化所得税率,统一中外保险企业税率,征收保险企业所得税,其中包含消防税或者消防附加税。方法之三是对火灾保险险种收入征收消防税(属于营业税税种),适用单独的税率。通过上述办法,完全能够逐步解决国家消防经费的困窘。
二、商业保险企业要进行产品创新,实现保险产品保障无缝隙。
产品创新是推进、培育和繁荣保险市场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保险产品创新过程中,要牢牢把握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这个核心,针对消防工作的重点,开发新的火灾险种。
我国目前举办的财产保险是传统的火灾保险及其附加险组成的综合保险,把火灾及火灾以外的风险直接列入保险基本责任范围。也可以考虑设立单独的火灾保险险种,将火灾以外的机器损坏险、营业中断险、第三者责任险、水渍险等危险列为火灾保险的附加险,保险责任虽然相差无多,但在险种经营上会更灵活,投保人可针对自己需要选择保险产品。
在西方国家公众责任险已经成为企业、个人乃至政府部门都不可缺少的危险保障工具和各国保险企业的主要业务种类,很多国家对责任保险推行强制保险制度,如:汽车责任保险。但在我国,公众责任险特别是场所公众责任险发展缓慢,很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条件简陋,所有者或者经营管理者不投保或者不愿投保,一旦发生火灾,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往往无力赔偿,受害人权益得不到保护,不但影响社会稳定,也大大加重政府灾害救济的负担。近几年来发生的新疆克拉玛依友谊宫、河南天堂歌舞厅、焦作上,北京蓝极速网吧等特大火灾事故,足以为戒。
为减少火灾的危害,国家要鼓励境内外投资者成立专门的火灾保险公司,专门经营火灾保险、公众责任险等保险业务。应当开发新的场所责任险种, 如:公众聚集场所火灾责任险、娱乐活动火灾公众责任险、展览会火灾公众责任险等险种。同时,针对公众聚集场所伤亡大、赔偿难、变动频繁等特点,在公众聚集场所火灾责任保险实行强制保险,根据《保险法》第十一条二款,建议在修改《消防法》时明文规定。
三、商业保险企业要充分发挥防灾防损的职能
在《保险法》和《财产保险合同》都有防灾防损的规定,不仅是保险的职能,也是保险企业的产品。随着保险业的发展,防灾防损职能在保险中体现得越来越突出,以至于国外许多企业购买保险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想从保险公司获得有关灾害事故的专业指导。
政府和消防部门提供的是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而保险企业作为营利性机构,不能单纯依靠政府和消防部门,必须认真开展防灾防损工作,防灾防损做得好,其利润就会增加,这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入世后,“洋保险”进入中国市场的冲击不可低估,保险企业不具备与洋保险拚费率的实力,这必然迫使我国的保险业注重完善和充分发挥保险的防灾功能,才能与国外的保险公司竞争,也有利于全社会进一步树立预防为主的消防安全观念。
但是,近几年,一些保险企业不认真开展防灾防损工作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例如:不考虑企业消防安全状况,只要交钱就承保;防灾费用于消防装备和宣传方面投资逐年减少,甚至有的地方不投入的现象时常出现。保险企业要克服“重保费、轻消防”错误观念,主动开展防灾防损工作,重点要积极开展做好以下几项:
首先,要积极参加社会消防工作,加强与消防部门的联系。主动参加或者组织各类消防宣传活动,将防灾防损费用真正用于消防,补助消防安全教育、投资消防装备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资助防火科技研究。
其次,要认真进行防灾检查,参与抢险救援。对被保险人要经常进行防灾防损检查,不断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减少不安全隐患提高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帮助其克服“重保险、轻消防”错误观念;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要与消防部门一起组织抢救财产,提高便利,防止灾害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三,要将防灾防损真正贯穿于整个保险经营活动。在保险条款的设计上,要明确被保险人的防灾防损义务;在保险费率的拟定上,根据保险标的消防安全状况,实行区别对待、浮动费率;承保前要对保险标的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保险监管和消防部门要共同扶植发展保险公估人。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估人作为保险辅助服务机构,将越来越发挥很大作用,从保险业健康发展出发,保险监管部门要鼓励火灾保险公估人的发展。在消防工作改革过程中,消防部门也可以委托火灾保险公估人实施火灾原因调查、损失统计、计算等工作。火灾保险公估人也可受保险企业委托保险标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风险评估,火灾理赔,参与保险企业的防灾防损工作。
在这方面,国外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如美国的损失管理服务公司(INA Loss Control Services, Inc.)的主要业务就是提供包括火灾在内的危险管理咨询,依据自身在危险控制方面的专业优势,对企业做出深入的调查,估测存在的潜在危险,提出评价和改进意见,或者设计新的方案。美国还有一家名为FM(Factory Mutual)的防灾科研咨询机构,拥有2000多名技术和科研人员,拥有全球最大的火灾试验馆和设备齐全的检测中心,用来为美国三大工业保险公司和投保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只有通过FM的标准,才可在三大保险公司投保,享受低费率、高赔付的好处。目前,随着通用、摩托罗拉等大公司来华建厂,FM的业务已经延伸到中国。这种立足于主动预防灾害事故的保险机制,非常值得学习和借鉴。
五、相互联动、信息共享
对参加投保的企业,保险企业要建立资料库,并与消防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消防部门在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投保企业存在火灾隐患,要及时通知保险企业。保险企业在防灾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也要及时报告消防部门。消防部门通过行政执法,保险企业通过合同约束、费率调整等手段,共同督促企业整改隐患,从而达到减少火灾危害的目的。
消防部门要改革目前火灾损失计算和统计方法,制定科学、准确的火灾损失计算标准,既方便当事人主张财产权利,又便于开展保险企业理赔。同时,要将火灾情况与保险企业共享,便于保险企业对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损失进行分析、研究,科学计算保险费率,减少保险企业经营风险。

作者:曹刚,辽宁省消防局法规处副处长

Email to:caolawyer@163.net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8号
邮政编码:110032

参考文献:
1、《保险学》,张洪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
2、《各国保险法规制度对比研究》,马永伟主编,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出版;
3、《保险业的世贸规则及国际惯例》,魏华林、王文祥编著,中国言实出版社2001年出版
5、《WTO与保险公估理论与实务》,陈伟雄主编,中国发展出版社2001年出版。

关于印发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指引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指引的通知

人社部函〔201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企业年金市场运行秩序,提高企业年金管理效率,进一步明确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维护各方利益,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及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指引(以下简称合同指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本合同指引适用于法人受托模式单一计划,理事会受托模式单一计划及集合计划的管理合同主体条款可参照执行。受托人兼任账户管理人或投资管理人的,账户管理或投资管理内容在受托管理合同账户管理补充条款或投资管理补充条款中列示。合同指引主体内容原则上不得变更,若有个性化需求,受托人需在合同报备时书面说明。
  各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要严格执行企业年金政策法规,按照合同指引签订受托管理合同,认真履行委托人职责,切实维护受益人利益。
  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及行业自律公约,自觉履行相关管理职责,依照合同指引签订管理合同。受托人要按照规定履行报备手续,严禁在正常报备的合同之外签订补充协议。发生企业年金计划名称变更、更换管理人、调整管理费率、改变合同主要内容等情况,受托人应按照合同指引要求重新报备。管理合同到期顺延或续签,若合同条款无变更,受托人可仅报送合同顺延或续签情况说明的函。受托人要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机制,引导各方签订长期合同,避免短期行为,不断推动企业年金事业规范、健康发展。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行业自律公约及本合同指引审核报备的管理合同。管理合同到期或变更后,受托人不及时履行报备手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进行监管提示,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仍不报备的,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依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进行查处。

附件: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指引
UserFiles/File/3cefb927-83e2-4f76-a3e3-a81684865921.rar 

http://www.mohrss.gov.cn/page.do?pa=402880202405002801240882b84702d7&guid=8dec6c098f6b423093d55ad94f123afd&&og=8a81f3f131616a5101316467c33e019e&og=8a81f0842f8ffbb7012f958df959038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